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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子腳環防逃 八八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獲利十六億元,另涉及地下匯兌洗錢二一七億元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認為,相關證人大致詰問完畢,已無羈押必要,本周二裁定郭男五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同時配戴電子腳環監控,避免棄保潛逃,同案洗錢共犯、郭哲敏親信張旭昇交保卅萬元。
郭哲敏日前開庭時,辯稱不知道友人張旭昇背地在搞地下匯兌,新北地院在裁定理由中,要求郭男交保後,不得對張男或相關證人有任何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為。
AE集團負責人郭哲敏被控經營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二一七億元,其經營的八八會館因招待不少檢警高層,不僅讓警界大風吹,更讓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遭監察院彈劾。
起訴指出,二○一八年郭哲敏利用AE集團架設「包網平台」,經營跨境線上博弈事業,賭博業者可向AE集團承租包網平台使用,集團則向賭博業者抽成結算盈利,由郭男極度信任的大帳房杜韋蓁負責記帳,郭男另以地下匯兌替人流通國際金流回台,再利用人頭公司洗錢。
新北地院陸續傳喚AE母公司睿世科技前總經理張妤瑄、AE財務人員鄧敏之、業務主管楊登翁等人,三人供稱在公司與各國站主的輸贏、收費等報表和業務推展、後續客服部分,都會直接向郭哲敏匯報,也認為報表上的數字就是當地法定貨幣,賭博證詞對郭男頗為不利。
新北地院表示,郭哲敏、張旭昇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考量兩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及犯罪惡性、串證可能性、審理進度,認兩人如能提出一定數額保金,即可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無續予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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