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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喊「一起死」…他持刀砍死分手女友 基隆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無期徒刑
陳姓男子與劉姓女子分手後,見劉女返回同居處拿衣物,要求復合未成,阻止劉女離去發生爭執,用菜刀砍殺劉女致死。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3天後,今天判處陳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40多歲陳男與大他1歲的劉女交往時,在基隆市安樂區租屋同住。兩人因常發生衝突,劉女提出分手。劉女在去年7月9日離開兩人住處,7月12日下午1點多由顏姓、楊姓友人陪同,回到原來租住處拿自己的衣物,並單獨上樓進屋。
陳男求劉女復合遭拒,用左掐進劉女脖子說「要死大家一起死」,並從廚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砍殺劉女左後頸砍殺多刀,當場死亡。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有國民法官要求陳男在法庭上模擬殺害劉女經過。
公訴檢察官指陳男只因無法忍受劉女要求分手,竟像屠夫一般猛砍劉女7刀致死,犯後至今仍未向死者家人道歉,並未真心悔悟,建請國民法官從重判處無期徒刑。
陳男辯護律師指出,陳男是因為自認被最愛的人拋棄才犯案,比起其他更兇殘的無差別殺人行為,判陳無期徒刑過重,建請國民法官採中度量刑。
國民法官法去年1月實施後,本案是基隆地院第2件由國民法官參審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評議的刑案。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天下午宣判,處陳男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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