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辯論4月23日登場!37名死囚指死刑違憲 4月8日登記旁聽
準總統賴清德上任前,憲法法庭決定在4月23日審理刑法死刑是否違憲案,今公告上午10點至下午4點30分行言詞辯論,中午休庭後,下午2點30分接續開庭。憲法法庭將核發旁聽證,其中民眾32席;視訊延伸法庭(1樓多媒體簡報室)核發民眾20席。
本次聲請案由37名待執行槍決的凶手聲請,他們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人包括殘殺愛慕者176刀的小開王鴻偉、性侵女友並勒死女友與女友母親的黃麟凱、殺害丈夫與婆婆與母親以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等。
憲法法庭表示,民眾請領旁聽證者,自4月8日上午10點起至4月12日下午5點止,登入司法院報名系統(https://regie.judicial.gov.tw/frontend/)依網頁說明進行登記,額滿後截止登記;報名系統所獲取的序號僅表示取得核發旁聽證資格,取得資格的民眾仍需依現場排隊先後給予旁聽證序號,旁聽證序號第1至32號者,於憲法法庭內旁聽;第33至52號者,於1樓多媒體簡報室旁聽,不得重複報名。
報名時必須填載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職業及電子郵件,如報名資料與身分證明文件不符,不核發旁聽證。司法院定4月17日於司法院、憲法法庭網站公布旁聽名單,請民眾自行上網查詢。
請領旁聽證者,服裝儀容須整齊,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的證件,於言詞辯論當日上午9點起至9點30分止,至台北市博愛路127號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1樓入口處,依序查驗身分證件後換發旁聽證。
另外,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當日上午9點30分前未親自到場領取者,視同放棄,並於當日上午9點30分至9點45分止,由現場排隊候補的民眾依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旁聽證應全程佩戴,離庭時繳還;下午接續開庭時,仍須至報到處繳交證件領取上午核發的旁聽證,下午接續開庭時,旁聽席如有缺額,不再核發候補旁聽證。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