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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名副分局長有婚外情 改調非主管職務、記過2次
基隆市警一分局劉姓副分局長有婚外情,經市警局調查確有不正當男女交往情形。市警局督察長林鼎鈞今早表示,劉除改調非主管職務,並懲處記過2次,後續再追查是否有其他違紀、違法情事,依法究辦。
劉姓副分局長是中央警察大學58期畢業,已擔任警職31年,歷任基隆港務警察所(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前身)所長、宜蘭縣三星警分局副分局長、基隆市警一分局組長、警二分局副分局長,去年3月間轉任警第一分局副分局長。
劉姓警官先前已被檢舉與人有債務糾紛,市警局正在做職務調整安排,近日他又被人檢舉有婚外情,經調查屬實。劉傳申請7月退休,經此事件退休日期可能再往前,提早離開警職。
林鼎鈞今天說,劉姓警官被檢舉有違反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不正當男女感情交往情事。經調查相關事證,確認劉員有不正當男女交往情形,昨已調離原職,改任市警局秘書科秘書,並核定記過2次懲處。市警局也會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以及持續追查劉是否有違紀違法情事,若有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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