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南方澳大橋斷裂案被判最重 吊索工程81歲現場負責人:幫忙卻成代罪羔羊
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案今天一審判決出爐,4名營造、監造人員犯過失致死罪,分處1年半到2年有期徒刑,2名港務公司人員無罪。遭判處2年有期徒刑的邊曉耕直呼不公,自己當年只是去幫忙盯著,根本不是工程技術人員,卻被判最重,根本是代罪羔羊,絕對會上訴到底。
邊曉耕今年81歲,南方澳大橋興建時,他的職銜是負責處理吊索系統工程的九鼎預力公司副總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宜蘭地院認為,吊索系統防水工程未依設計圖施作是大橋斷裂主因,身為吊索工程現場負責人的邊曉耕應注意而未注意,犯過失致死罪,且矢口否認也未賠償被害人,處2年有期徒刑。
今天宣判過後,拄著拐杖從新店前來聽庭的邊曉耕一拐一拐的走下樓,坐在宜蘭地院一樓大廳的樓梯口,感嘆判決對他非常不公平。
邊曉耕說,負責吊索工程九鼎預力公司,是當時全台灣僅有足夠噸位的千斤頂的公司,然而大橋還沒開工,公司1994年就破產了,人也跑光了,可是沒有其他公司可以替代,他基於幫忙的心態,過去現場盯著物料運送等項目,並不是工程技術人員。
邊曉耕認為,整個南方澳大橋2、3億元的工程,九鼎公司負責的部分只有連工帶料1000多萬元,開工典禮、完工典禮乃至初驗、複驗都沒通知他這個名義上的負責人,「沒人把我當回事嘛」,結果橋垮了,他卻被推出來,判得還比營造商負責人更重,根本不合比例。
「罰個1、20萬元就算了」,邊曉耕今年都81歲了,若還要再做2年牢,實在是不能接受,根本是代罪羔羊,絕對會上訴到底。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