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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女攤販經濟困難沒錢交罰款竟被城管要求去借錢 官方認不當
近日,網傳浙江寧波市一名女性攤販違規擺攤被城管查獲,因無法支付50元(人民幣,下同,約223元新台幣)罰款,她竟被城管要求去借錢,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周四(5日)晚,寧波市江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此事件發布通報,承認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存在言語不當的行為。
事發於周三(4日)下午6時左右,知情人士表示,當時有七八名攤販正在擺攤,城管執法隊伍突襲現場,部分攤販迅速逃離。被查獲的女攤販名為榮某某,1個多月前因騎電動車摔傷腿部,最近剛恢復擺攤一周左右,且目前獨自生活,經濟困難,「她50來歲,聽說離婚了,有一個兒子在廣東欠了不少錢」。
據附近攤販周先生透露,當時榮某某當時身上僅有30元(約134元新台幣),說自己的腿已經摔骨折了,吃飯都沒錢了,但城管卻要求她借錢來支付罰款。最終,周先生借給她50元,使她能夠繳納罰款,「有關部門處罰她也算是從輕了,只罰了50元。但她確實拿不出這50元」。
寧波市江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通報中指出,該局孔浦中隊執法人員在巡查無照經營過程中,存在言語不當的行為。經查,當事人榮某某無照設攤行為存在,依法對其作出從輕處罰決定。鑒於相關執法人員存在的問題,該局已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考慮到當事人的實際困難,該局專門上門看望慰問當事人,並就執法情況進行解釋說明,對執法人員的不當言語表示真誠地歉意,得到當事人諒解。
下一步,該局將持續加強教育管理,依法依規、文明執法。感謝社會各界對執法工作的關注,歡迎大家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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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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