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宮鬥鬧上法院 法官勸調解 女主播哭了:被曲解抹黑
TVBS主播宮鬥鬧上法院,前主播張靖玲遭解僱,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回復職務,主播月薪6萬多元意外曝光。今天她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勞動專庭法官勸兩造先調解,否則到時為調查證據,恐傳主播們到庭。張回答願意,但TVBS訴訟代理人將再詢問公司意見。
張靖玲今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她穿著米白色長針織上衣、低馬尾造型輕便出庭,庭後哽咽表示,全案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多談,隨後情緒波動哽咽哭泣表示,她的意思遭曲解、抹黑,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48歲前主播張靖玲2005年9月1日在TVBS擔任採訪中心生活產經中心文字記者,2011年11月1日起擔任編播中心播報組主播長達10年。她主張,時任主播月薪66125元,其中包含1萬元主播津貼、1800伙食津貼。
今年5月間,張因故遭公司調職為專案組資深文字記者,5月17日請特休假、同月24日聲請勞資爭議調解,7月28日調解不成立。8月17日張因「職場不法侵害是由」遭記1大過,從5月1日到9月13日到班打卡,要求提供主播勞務,未提供資深文字記者勞務,9月13日遭記9大過解僱。
士林地方法院勞動專庭今開庭,法院聘請勞動諮詢委員參與諮詢,在法庭上提供法官背景諮詢。
勞動諮詢委員徐國淦認為,媒體工作者降職調動非常態,此案是懲戒性調動,應要小心、給予關懷,主管應充分說明理由讓當事人了解調動原因,事證呈現得具體。張主播從事主播工作10年,調動職務是否對其生活產生影響,從資方提出的調查報告,看不出張的考績和績效面談。
勞動諮詢委員李貞儀則認為,資方在勞動調解時,沒有提到職務不法侵害,雖在公司內部有調查,但沒有對外揭露,且否認職場霸凌,應是資方善意表現,全案隨著時間演進,很遺憾產生解僱結果。若未來法院深入調查內容,顯現在判決書,會辜負資方的好意。
張靖玲的告訴代理人表示,這是一場誤會,希望能完美落幕,原告願意調解。TVBS訴訟代理人表示,公司有承諾只要張調整改善就不咎責,已給予9次改善機會和4個月時間。
法官指出,全案尚未因訴訟拉扯關係,詢問有無調解意願?若進入法院調查證據程序,將逐一調查霸凌事件,可能還要傳主播們到庭說明,屆時揭露在判決書上,易吸引大眾關注,請訴訟代理人詢問TVBS公司,是否先循法院調解程序,法官與有經驗的勞動調解委員都會參與調解。全案候核辦。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