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50年 老父悶死病女 法官提特赦
合議庭在判決書特別指出,陳(七十八歲)是充滿愛心的父親,為了女兒最佳利益,五十年照顧女兒從不假手他人,如果沒有疫情,應會繼續無私地照顧女兒。陳如此疼愛女兒、又親手終結女兒生命,未來人生歲月裡,將受良心監牢的禁錮,國家是否有再對陳執行刑期的必要,有再審酌餘地,建議檢察官注意陳是否不適宜發監,更建議總統考慮發布特赦令。
陳的小女兒因重度腦麻無法自理生活,長期臥床,身體早已扭曲變形,去年二月小女兒牙痛,陳想送小女兒去醫院拔牙,大女兒提出質疑,陳擔心小女兒難以麻醉,且新冠肺炎疫情嚴重,無法送醫,二月廿九日晚間,陳再次聽聞小女兒呻吟,認為給再多止痛藥,還是無法緩解痛苦,於是用棉被把小女兒悶死。
陳殺死女兒後,產生厭世感,服用大量安眠藥陷入昏睡,陳妻隔天上午發現後緊急報案,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陳家小女兒已死亡、緊急將已昏迷的陳男送醫,陳清醒後,向警方自首殺死小女兒。
合議庭指出,陳與女兒感情良好,但始終未能獲得社會資源挹注,也未享有適時承接照顧者的社會福利制度或支持,讓他在長期照護過程中,因不斷累積壓力,出現憂鬱、焦慮、失眠等狀況,又見小女兒疼痛無法緩解,才萌生以結束女兒生命方式為她解脫的負面想法,釀成這場人倫悲劇。
陳妻與大女兒也都在法庭上表示,陳很辛苦,大女兒希望法院能判父親無罪,如果父親入監服刑,對家人是難以承受的糾結。連公訴檢察官也為陳求情,建請法官判兩年。
不過,合議庭審酌,被告如此疼愛女兒,卻又親手終結她的生命,在未來的人生歲月裡,將始終受到「良心監牢」的禁錮,國家是否有再對他執行徒刑,於監所內施以教化矯正的必要,有再行審酌的餘地。並建議總統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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