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取消限量分案 4432庫存案件分72法官
這是繼最高法院取消保密分案後,另一司法變革。四千多件庫存案分給七十二位法官,平均每位法官增加約六十一件;案件倍增,終審審案速度或許加快,但裁判品質恐受影響,法界擔憂淪為「數字競爭」。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和一、二審事實審不同,案件不會「即到即分」,為讓法官有較多時間思辨法律問題、維護裁判品質,加上法官人力有限,長期以來每位法官每月施行限量分案,如無人犯在押等需要立即分案情況,部分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要等一、兩年才會從「倉庫裡」拿出來分案。
隨訴訟制度改變、法律修正,最高法院收案量大增,限量分案制度讓「積案」暴增,人民上訴三審案件等結案「遙遙無期」,嚴重影響訴訟權益,制度逐漸為人詬病。
前年最高法院歷經法官楊絮雲淚訴「分案霸凌」風波,監委指正在限量分案制度下,院方配套未盡周全,導致分案不公、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影響當事人權益和民眾對司法的信賴。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去年七月宣示,今年元月起廢除限量分案制度是「不可避免的情勢」,盼杜絕「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的狀況。
因應廢除限量分案制度,最高法院和司法院二○一九年底召開會議,去年增加七名刑、民事法官,取消「休假停分」並增加每位法官分案量,努力清理積案;今年分案的案件辦案期限放寬,原先期限一年,刑事放寬為一年四月、民事一年六月。
累積至去年底,庫存刑事案件二四五四件、民事一九七八件,民事案件量比刑事少,是因去年民事庭分案已調整比例,每位法官分得較多案件。昨為新年度上班第一日,最高法院出清四四三二件庫存案,其中最久一件為去年三月收案。
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可讓案件管考,減少拖延訴訟,但部分法界人士擔憂,法官負荷量大增能否維持裁判品質,或為趕結案而大多「上訴駁回」,淪為「數字競爭」,只將待分案件數字歸零;再者案件量倍增,壓縮法官思辨時間,利弊仍待時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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