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挺太陽光電政策 再推3公頃土地標租
配合再生能源政策,國產署今(16)日公告今年首批太陽光電標租,共釋出六宗土地,合計面積2.9公頃,預計可設置裝置容量約2.9 MW(百萬瓦),將於6月14日開標。其中位於高雄市燕巢區土地面積達1.5公頃,且業者得標後無需變更土地使用就能設置光電,可望受業者青睞。
國產署副署長游適銘表示,今日推出的六宗標的,包括位於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屏東縣南州鄉等四宗首度列標案件;以及位於新竹市、台南市官田區兩宗曾流標一次,捲土重來的舊案。
其中高雄燕巢土地面積約1.5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面積大,且業者得標後無需變更使用,實屬優良標的。
此外,彰化田中、台南官田土地也都是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而雲林林內土地為甲種建築用地,這三宗標的,也都無須辦理變更就能做光電使用。
至於新竹市、屏東南州兩宗土地則為水利用地,若業者設置光電方式與水利連結,也可望無須辦理變更就能設置光電;但若與水利無關,可能就必須經地方政府審查。
游適銘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在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國產署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方式包含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
截至今年4月底,國產署共提供標租20案、委託經營18案及共同改良利用兩案,共40案約612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497.9MW,其中288MW已併網發電。
國產署表示,為希望在2025年達成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將持續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我國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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