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航廈廢標 當事評委喊冤 桃機:已踩紅線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招標審查過程,發現有評選委員竟在投標廠商團隊的名單之中,該名評委就是七十六歲的台北捷運局前局長常岐德。常岐德昨接受本報採訪時喊冤,指「我這麼懂採購法,怎麼可能違法?」
但桃機公司拿出相關規範打臉,指常確實已踩到紅線,才決定廢標,對於雙方的認知落差感到遺憾。
常岐德表示,去年桃機聘他當評審委員,七月桃機曾開會評審招標文件,當時都還不知道有哪幾家廠商要來投標,審完招標文件後,才會公告讓世界各國廠商看到招標內容,以評估是否來投標,「但評審委員不等於評選委員。」
常岐德強調,「我不是三航廈的評委」,桃機公司是去年十一月四日徵詢他出任評委,但他已明確表達不參加,後來在十一月廿七日、十二月一日也都一再回覆不參加,接著他也沒收到任何桃機文件,甚至連今年一月廿八日要開得標廠商的評選會議,都是看報才知道。
他說,確定不參加評選委員後,去年十二月榮工公司找他當顧問,「只要不參加評選委員,答不答應榮工當顧問是我的自由,我已利益迴避。」
不過,桃機公司回顧本案歷程表示,早在去年上半年就已逐一徵詢評選委員,獲得同意後,才成立評選委員會,七月十四日討論第三航廈招標案評分準則等內容的會議,就是第一次評選會議,直到今年開招標廠商的評選會議,常還是評選委員。
桃機表示,雖然常岐德去年底曾提出因個人因素要請辭評選委員,但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只要加入評選委員會,就不能與廠商有關連。
此案已與工程會討論,最後才會決定不予決標。
工程會主秘林傑表示,相關事實判斷,依然要主辦機關才會清楚,但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四條之一規定,本委員會委員自接獲評選有關資料之時起,不得就該採購案參加投標、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或擔任工作成員。其有違反者,機關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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