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招併所又停招!世新大學三度要關社發所 師生拒出席說明會

世新大學前年1月通過社會發展研究所自109學年度起停招決議,教育部事後認為程序不完備,駁回該停招案。世新校方後來提出併所案,擬將社發所與社會心理研究所合併,日前系所增調會中通過111學年度社發所停招,今、明二日在校內召開師生說明會,更將校務會議期程延後近三周,兩年內二度停招社發所,再度引起師生抗議。
據了解,世新大學去年12月21日召開「109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會中世新研發處提出社發所與社心所併所案,以及社發所停招案,最後會議通過停招案,並於今日在校內召開「教師權益配套措施溝通說明會」,明日將針對學生召開配套措施溝通說明會。
社發所專任教師今下午在臉書發表公開信,表示當年停招案告一段落後,校方如今又再次以類似理由、粗暴作風決議要於111學年度停招社發所,並通知將於今日召開「教師權益配套措施溝通說明會」,以便於1月25日的校務會議上再次通過社發所停招案。
世新大學社發所教授黃德北表示,世新校方發出公文與社發所師生說明停招理由,與2019年的停招理由並無根本差別。且108學年度所上招生情況佳,「在世新也還有招生更差的系所」,但校方依舊拿「休學率高」、「畢業年限長」作為社發所「辦學績效不佳」的理由,校方實際上只是「為處理而處理」。
社發所教師也一致認為,本次停招案與2019年的舊案同樣缺乏正當性、必要性。「先決議、再補溝通」的作法也不符法定程序。除非校方與師生重啟是否停招的討論,並展現誠信,否則不會參與這種徒具形式的單向「溝通」,更不會為校方片面決定背書。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去年12月20日公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十二條,明定系所停招、整併、更名案,應於規畫階段與師生溝通,如未符規定,教育部可駁回申請。黃德北表示,校方恣意在增調會議中決議停招社發所,適逢教育部修正相關法令,原定校務會議1月6日舉行,現在又臨時延期至1月25日,校方無疑是在補程序。
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表示,目前還在過程中,不方便談什麼。他表示,增設調整系所有一定程序,還要再經過校務會議,最後還要送到教育部核備。
世新大學並非首度停招社發所,前年1月通過社會發展研究所自109學年度起停招的決議,教育部認為程序不完備,駁回停招案,世新校方雖提訴願成功,但教育部二度仍行文世新大學,認為109學年該所已招生,應有信賴保護原則,因此不同意停招,世新校方當時也發出抗議聲明,表示將再度提訴願尋求救濟,並不排除訴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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