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代理教師致輕生 嘉市某國小前校長遭彈劾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嘉義市某國小前校長處理代理教師離職事件不當,引發網路霸凌效應,導致代理教師自戕,有損教育人員聲譽,核有違失,監察院3日舉行彈劾案審查會,通過彈劾嘉義市某國小前校長,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葉大華調查校長霸凌代理教師致輕生案,監察院日前已針對嘉義市政府調查、處理程序有重大瑕疵,通過葉大華提出的糾正案。
監察院今天則發布新聞稿指出,嘉義市某國小前校長民國110年期間,以預防家長興訟無法釐清事實為由,要求某班級裝設監視器,侵害教師專業自主及學生隱私,同年又召開有特定目的性及針對性的臨時教師晨會,公審代理教師私人離職理由,還要求晨會參與人員質問代理教師離職原因,導致代理教師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後續受訪時還以不實言論扭曲事實,導致代理教師遭網路霸凌後自戕,有損教育人員聲譽。
監察院指出,嘉義市某國小前校長言行不當確有違失;另外,監察院說,時任嘉義市政府教育處長林立生,處置此案失當,致生重大程序瑕疵,且未督導所屬依法論處此案校長違失行為,還對死者家屬咆哮行為屬實,嚴重戕害教育行政機關形象,也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3日舉行彈劾案審查會,審查通過監委王麗珍與葉大華對上述2人的彈劾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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