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要求返還被砍退休金 軍公教民團版二次年改方案藍白怎接招

整理包/113國中教育會考衝刺倒數 各科重點、考場規定一次看

LINE免費貼圖4款來了!這款接完任務「永久免費」 那隻水母笑藏網路流行語

【專家之眼】無知打假 恐成笑柄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接任警政署長,表示將全力打擊擾亂選舉公平的假訊息,職位是長官安排,他全力以赴。記者李奕昕/攝影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接任警政署長,表示將全力打擊擾亂選舉公平的假訊息,職位是長官安排,他全力以赴。記者李奕昕/攝影

原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接任警政署長前接受專訪,表示他的主要任務就是防止境外勢力介入年底選舉以及打擊「假訊息」。要言之,他的任務可以歸納為「打假」。問題是,如果沒有足夠的知識,就配合蔡英文政府「打假」,則未來類似查辦藝人郭彥均的笑話可能會層出不窮。

藝人郭彥均只不過在臉書上說了一句「看到很多孩子都走了」,就被行政院長蘇貞昌點名批判,認為是散播「假訊息」,要求徹查。在社會強力反彈後,蘇揆才急忙改口並淡化處理。

蘇貞昌當了幾年閣揆,權傾一時,就忘了民進黨當年就是靠主張言論自由而起家的。如果黃明昭唯上命是從,又無民主素養,不分青紅皂白胡亂「打假」,很可能禍國殃民,成為民主的罪人。

再以中國大陸以病蟲害、有毒物質為由禁止我國水果與農漁產品進口,我國官員照往例都回嗆大陸對台灣打壓,專家學者則多認為我國可能需要反躬自省。黃明昭如未掌握確切證據,又如何判定何者是「假訊息」?更有意思的是,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幾乎每次都揚言要向「世界貿易組織」(WTO) 提出告訴,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黃明昭是否會控告陳吉仲製造「假新聞」與散播「假訊息」? 顯然,陳吉仲只是虛張聲勢,因為台灣將農漁產品銷往大陸,是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下的特殊安排,本身就違反WTO的規定,自然無從告起。

再以快篩之亂來說,食藥署本來就應對申請販售快篩的廠商負起把關的責任。可笑的是,食藥署長吳秀梅竟然將所有責任都推给「不肖廠商」,遭到藍綠立委一陣撻伐。如果黃明昭也不知道「典守者不得辭其咎」的道理,就胡亂抓「假訊息」,必然會成為國際笑話。

衛福部長兼防疫指揮中心總指揮陳時中上任以來,從口罩之亂、疫苗危機、快篩之亂,一直到藥物危機,眼高手低,害台灣被美國時代(Time)雜誌嘲諷為「全球最會吹牛的防疫國家」。若是黃明昭力挺蔡英文政府的防疫政績,硬要去抓批評陳時中的「假訊息」,恐怕自己也不免成為國際笑柄。

至若國家大政方針與兩岸情勢,更不是光憑感覺就能大張旗鼓打擊「假訊息」的,否則必然騰笑中外。四月中旬,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梅南德茲訪問我國時,以委婉的語言「警告」蔡政府不要挑釁中國大陸,我國外交部竟然裝做聽不懂美國的溫和「警告」。

結果,一個多月後,外交部長吳釗燮接受美國國家廣播電台(NBR) 訪問時表示,「台灣不會尋求形式上的獨立」。這不啻證明,美國的確警告我國不要挑釁大陸,台灣卻裝聾作啞,迫使美國只有另外透過管道施加壓力要求我國明確表態。

綜上所述,沒有足夠的知識就不要胡亂「打假」,否則不僅自己身敗名裂,也會讓政府在國際上丟人現眼。

假訊息 黃明昭

延伸閱讀

【重磅快評】台大教授驚恐記憶猶在 查水表時代來了?

黃明昭今接警政署長 臨行前感性謝部屬「榮耀歸你們」

黃明昭今接任警政署長 臨行前市警局90名中階警官異動

黃明昭接署長 立委:愛將上位 蘇貞昌要對治安負全責

相關新聞

【專家之眼】為何新政府首應廢除新青安方案?

新政府即將啟動,準閣揆卓榮泰日前表示,將以年輕人最在意的政策為施政重點,而「居住正義」高居首位。而當前影響房市最巨的政策...

【專家之眼】呷人夠夠!當沖降稅還有臉提「三延」?

2016年國際資本市場黑天鵝充斥,全球股市狂瀉,我國也不例外,台股冷颼颼,量能創15年來新低。當時行政院長林全裁示,為振...

【專家之眼】90天賞味:進口鮮奶也能算鮮奶?

近期有一位號稱是知識型網紅的「石總監」,在YouTube、IG、FB與抖音等網路平台上,大力推薦全聯販賣的紐西蘭進口鮮乳...

【專家之眼】借、掏、跑三部曲—始亂終棄的渣男基金

有一個政府單位,以收支自主為基礎成立,目的在「燒錢」;但成立後,收入沒有實現,只好舉債度日。在借到頂、借到滿後,開始每年...

【專家之眼】政客無能挑起戰端 豈能徵稅理應賠償

兩岸情勢緊張,衝突危機升溫之際,國家安全局長蔡明彥面對政府研擬開徵戰爭稅以籌措軍費傳聞,對外公開透露確實曾經研議此項課題...

【專家之眼】日本失落30年的心病:不願出清風險

在上一篇文章《可惜!日本得了過度肥胖症》一文中,我提到,日本患了過度肥胖症、血管老化、內有寄生蟲,外有傷口滲血,正是因為這樣的身體,所以,日本的經濟,30多年了,一直起不來。 日本的過度肥胖症就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