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劍浣春秋】真的拿女優沒辦法!從深田詠美事件來看AV新法的漏洞!

大家有注意到深田詠美的前經紀人爆料的事嗎?
事情是這樣的,深田詠美前陣子傳出因為事務所沒有幫忙報稅,導致多年來累積欠稅8000萬日幣(約新台幣1625萬元),就她的說法,日本的稅務人員是直接按門鈴告知她欠稅的事然後連老家也收到了催繳通知,於是既憤怒又無助的她就在社群寫下「一切都是事務所前會長吉田健一的錯」。
後來這篇文刪掉了,深田也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公布已經還光欠稅的好消息,就在大家以為風波已經過去的時候,被她口誅筆伐的吉田健一突然接受媒體採訪,他說事務所一開始就有告知深田必須自己報稅,然後深田並非像她說的什麼都不懂,在Line的對話中,這位事務所的前任會長不但曝光深田詠美的本名,還揭露她企圖將薪資以多報少藉此逃漏稅,擺明了是撕破臉要同歸於盡⋯⋯
除了逃漏稅的爭議外還有個很要命的部分,那就是吉田會長在採訪中爆料,自從簽了一張和三上悠亞並駕齊驅、每支作品片酬550萬日幣(約新台幣111.7萬元)的大合約後,深田詠美就狀況不斷,頻繁地取消演出行程、現在經紀公司根本管不住她,然後現在也沒有片商敢找她合作--有在研究AV界的朋友一定知道這比逃漏稅嚴重多了,欠稅的事那還可以說是女優和事務所各說各話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說,但有關頻繁取消工作這事兒是要斷她的財路,要深田在AV界社會性死亡,從此再也接不到工作!
深田有沒有像前會長講的那樣呢?有,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所以也不用吉田會長再爆料,現在確實沒有片商敢找深田合作,等到存貨發完她就要進入AV休業的狀態了;至於為什麼事務所無法規範她、只能任她取消活動吸收攝影棚退租以及工作人員車馬費的損失呢?那是因為AV新法實施後女優地位上升,凡事都得依她們的,所以--
所以和過去相比,現在的經紀公司是很弱勢的,過去經紀人可是很囂張地敢拿合約丟在人家臉上,說你都簽名了不履行工作就弄死你,或是恐嚇女優你不照合約工作就告上法院叫你賠一大筆錢,但現在這招不靈了,人家只要說被強逼拍片那片商或事務所就吃不完兜著走準備上媒體社會版了。
於是現在事務所只能儘可能地在工作前做好說明和叮嚀的工作並且錄下影片以為自保,不然就是像深田一樣你問題太多很難搞那我不合作可以吧?然後新法不只讓難搞的女優更難搞,認真工作的女優也會中招,像終於圓夢來台灣參加TRE台北國際成人展的「藤森里穗」就在社群上說了,自己7月份會少一支作品,理由不是她出了什麼狀況,而因為不符合新法規定片子拍好後要四個月才能上架的規定所以只能跳過發片,她很無奈,但也沒有辦法〜
這就是新法最重要的影響,因為太注重保障女優的權益然後對拍片發片有非常明確地規範,所以女優動不動就會跳過發片,像新有菜是因為得了新冠肺炎而跳過發片、五十嵐清華因為片子拍得太累所以休業半年專心跳脫衣舞賺錢;齋藤亞美里甚至是突然發文說我回去拍片了大家才知道她休業了好一陣子⋯也難怪經紀公司的老闆說現在這一行愈來愈難做,因為以前他們是老闆,現在女優才是老大,當老闆必須聽老大的,這生意要怎麼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