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辯論直播引3千網友爭論 台灣該往哪走?學者意見為何?
追求女性不成,反怒砍對方176刀致死!曾如此犯下罪行的死刑犯王鴻偉,值得釋憲免除死刑還是伏法?憲法法庭23日針對包括王在內的37名死囚,聲請是否違憲進行辯論,再度讓「廢死」議題成為熱議焦點!司法院的辯論直播更引發高達3500網友觀看討論。其實,在輿論聲浪兩極之外,這也是台灣最高司法機關,第一次針對死刑存廢進行辯論。到底台灣該往哪裡走?廢死違反主流民意,仍須依循歐美潮流前行?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最新數據,截至2022年為止,全球還有55個國家在施行死刑,此外有23個國家雖然死刑制度沒有廢除,卻已經長達10年沒有執行;台灣上次執行死刑時間為4年前,當時槍決了縱火燒死6親友的死囚翁仁賢。
台灣37死囚未伏法,最長已關押超過35年
現階段台灣仍有37名死囚尚未伏法,其中被關押最久的,就是當年犯下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分屍女保險員案的邱和順,他在77年遭到逮捕、100年判處死刑定讞,至今已在看守所關押超過35年。
而殺害母親、婆婆與丈夫涉嫌詐保的林于如,是目前37名死囚犯中唯一女性,當時林于如沉迷六合彩,先後幫母親、婆婆及丈夫投保,接著在97年11月起連續殺害三人、企圖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在102年6月14日判處死刑定讞。
此外還有一名死刑犯王鴻偉,民國89年因追求年僅20歲的女性遭拒,憤而將對方開車撞倒、再持刀狂砍176刀,全案經7度更審被判死刑定讞,至今也尚未執法。而在民國84年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雙雙在89年遭判死定讞,兩人也是為本件死刑釋憲案的主要聲請人。
台灣是否廢除死刑,一直是社會上極度敏感且爭議的話題。從當前多家民調顯示,多數台灣民眾仍主張反對「廢死」,但國際與廢死團體提倡的訴求,始終沒有停歇。
兩公約約束、世界潮流,先進國家僅美日台有死刑
此外另一個影響最大的,則是台灣與國際社會的連結,除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兩公約的約束,聯合國大會也在2008年通過決議,呼籲全球各國停止使用死刑。
此外歐盟也明確表達應廢除死刑,並要求歐盟會員國必須跟進。此外美洲、非洲也都出現區域性的文件、宣言,呼籲區域中的國家停止或廢除死刑。現階段被認為民主、自由的經濟高度發展國家中,維持死刑的僅有只有美國、日本與台灣。
此外支持廢死聲音中最被看重的,莫過於台灣過去發生的爭議案件,當中最知名莫過於江國慶案;民國85年,服役中的江國慶,被指控在營區內姦殺一名5歲女童,一年內判決出爐並進行槍決,當時江國慶年僅21歲。
監察院後來調查發現整個審理過程疑點重重,其中江國慶的「自白書」,還是在國防部「反情報總隊」37小時的刑求逼供下取得,也讓此案成為知名的「冤獄錯殺案」,江國慶家人後續拿到超過新台幣一億元的國賠。
歷屆總統的難題,態度搖擺不定
廢死議題同時也是歷屆總統重要的難題,台灣2000年首度出現政黨輪替,當時陳水扁一度提倡廢除死刑,但在2005年12月底,當時法務部卻決定槍決兩名死刑犯,也讓政府遭質疑態度搖擺,而在陳水扁第二任期內,有長達四年的停止執行死刑。
馬英九上台後,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也公開反對廢死,期間引發不小批評,在她辭去部長後,馬政府先後執行了33起死刑案。來到現任總統蔡英文,執行的次數大幅減少,上任至今僅執行了2次;年初蔡英文曾對廢除死刑發表過談話,當時她稱死刑犯都仍在釋憲的法律程序中,相關議題也顯示預防犯罪是民眾心中最大期待。
520過後新政府即將上任,賴清德去年曾在總統候選人辯論會中,針對此議題發表看法,他認為台灣目前並未廢除死刑,不僅台灣連國際上也有廣泛進行,但不論在哪個地方,廢除死刑都需要社會高度的共識。
目前兩大在野黨則有不同看法,朱立倫認為憲法法庭討論過程才是違憲,目的是讓司法院變成太上院;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認為,廢除死刑違背人民認知,民進黨執政8年,蔡英文肆意而為之下,大法官全部都是同一位總統任命,就是為了執行總統意志推行廢死。
雙北市長蔣萬安、侯友宜今日也雙雙表達反對意見,前者認為台灣目前沒有廢死條件,侯友宜態度更明確,強調自己反對廢除死刑,自己從基層辦案以來,看到的是無數個被害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過去則多次強調,死刑在華人社會有文化基礎,如今要面對的是世界壓力,所以要考慮有折衷方案,若是不執行死刑,他認為這些人都必須終身監禁。
憲法法庭激辯,專家學者意見分歧
本次的辯論會是由37名待決死囚,以及由人權團體及律師代表所提出,會中將討論死刑是否違憲、以及宣判死刑時是否增加相關配套等,12名法官將聽取釋憲聲請方的意旨,並參考6位專家、2位鑑定人及17位法庭之友的專業意見。
整個過程中,雙邊進行不少激辯,也因此讓司法院臉書與YouTube直播,一度湧入3500網友觀看直播並爭論。
首先,教授鄭善印認為,大家都談到人性尊嚴,但這是非常抽象沒有明確內容的東西,現行的社會仍有爭鬥與殺戮,如果廢除死刑,這是在保護「強者」,讓弱者冤屈無從而申,這豈不是特別重視剽悍之人的人權?
或許很多人質疑死刑沒有威嚇力,但這跟個人與犯罪多元性有關,台灣過去這段期間,每年都有3.5萬人竊盜被抓,縱使有相關條例,數字一樣沒有減少,但會有人主張因為數字沒有降低,就把竊盜罪給廢除?這是不可能的。況且這37名申請死刑違憲的死囚,主張的內容還是希望「不要死」,代表這對他們個人來說,還是有威嚇的作用。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員許家馨則認為,死刑是兩種價值體系衝突,不應該由憲法法庭宣判,而是保留相當空間給立法權選擇,死刑存廢在兩種價值觀的衝突縫隙處,沒辦法透過大法官的解釋,就得到跨越價值的結論。
此外聲請人認為死刑無法證明有嚇阻效果?既然如此,30年有期徒刑就能證明有嚇阻效應嗎?難不成這些刑責也要一起宣告違憲?當前大家應該守護多數人民認同的《憲法》,法律要有足夠的民意正當性,讓人民願意以生命來守護。
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顏厥安則主張死刑牴觸憲法,他認為死刑是殘酷且不人道的,牴觸生命權核心內涵,刑罰論必須引入「分配正義」觀點,在個人責任之外也討論社會責任,社會要承擔起部分犯罪行為人的責任,這樣就不可能會有死刑,因為國家不得將任何人排除在社會之外。
此外二次大戰後,「人性尊嚴」位階已高於人權,人性尊嚴保障的不只是一個人的生命權,也包括其活著的狀態。所謂死囚雖還活著,基本權卻已完全被剝奪,成為非人狀態,嚴重抵觸人性尊嚴;且不論採用哪種方式執行,死刑都是殘酷、不人道的刑罰。
最快七月有結果,將對台灣有深遠影響
憲法法庭討論的內容,12名大法官將在3個月內作出決定,必要時可往後延長2個月。外界預估,若憲法法庭的結論認為死刑違憲,將讓目前的判刑定讞的死囚,將獲得審理案件的機會,可能逃過一死,若結論為合憲,也有可能因為程序討論,讓他們獲得重新審理可能。
由於參與的大法官為12人,若出現立場相左情形,有可能由主席、司法院長定案,也有可能召開大法官評議審查爭取多數支持,不管如何,最後的結果將對台灣社會及整個司法體系,帶來深遠的影響。
(本文出自2024.04.23《遠見》網站,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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