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治療癌症成效未公布 衛福部:須討論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再生醫療雙法」,包含「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兩草案,其中要求所有再生技術都得進行人體試驗,但恩慈治療、特管辦法已開放項目除外。我國對細胞治療採特管辦法管理,但特管辦法自民國一○七年上路,相關成效遲未公布,引發外界質疑。衛福部表示,有關癌症治療成效,有待凝聚共識再公布。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現行特管辦法只規定「得」公開成效,因此循特管辦法開放的再生醫療,欠缺完整資料,尤其最大宗的癌症治療,不知成效如何。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日前也於立院質詢指出,一次細胞治療療程至少上百萬元,截至前年十二月,執行案例逾千例,其中近八百位是實體癌第四期病患,但衛福部從未依法公開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的治療效果、發生的不良反應或異常事件,導致病患無可信資訊可參考。
林淑芬指出,衛福部應該盡速公布施行結果與療效,以確保病患及其家屬知情權得到保障;而不是選擇性僅公布膝關節軟骨缺損、皮膚皺紋、凹洞及疤痕填補及修復等數據,卻不公布細胞治療患者占比最高的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實體癌第四期的結果報告。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非癌症治療的部分一直都有公開,但是癌症治療的成果解讀,還需要找專家討論,不同癌症領域有不同看法,對於何種數據代表是有療效,還難以達成共識。由於數據公布代表衛福部官方意見,需要更多專家會議討論,達成共識。
再生醫療雙法上路前,衛福部訂有「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管理細胞治療技術,目前開放自體免疫細胞、自體脂肪幹細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等可在國內核准的醫療機構施行。
依特管辦法,「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的適應症包含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等「施行結果報告」,應放在衛福部「細胞治療技術資訊專區」,提供給病人及其家屬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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