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陳姓離婚女子收留離家出走的少女,因缺錢花用,竟然遊說少女跟她一起與王姓男友搞3P,後來,少女懷孕肚子痛打電話向家人求助,此事才曝光。彰化地檢署昨天將陳女、王姓男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起訴。
這件荒唐的事情還有一段內情。這名家住彰化埤頭鄉的陳姓女子的廖姓前夫,前年6月有一天,接到這名少女打錯的電話,聽出少女很幼齒,就跟她哈拉瞎扯,兩人開始交往,並帶她回家。當時,23歲的廖姓男子和陳女尚未離婚,3人同居一屋,廖曾跟少女上床5次。
事後,廖姓男子被少女的父母告上一狀,檢察官依5個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一審法官雖採一罪一罰,卻體恤他「血氣方剛」,一時無法克制情慾,每罪從輕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檢察官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確定。
陳女離婚後,少女繼續住她家,陳女後來認識59歲的王姓男子,交往密切,王姓男子竟然也想染指少女,要求陳女帶少女一起坐他的車子到汽車旅館,兩度搞3P。事後,王姓男子只給陳女1千元,陳女跟少女一起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