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鄭中基(Ronald)向車行經紀黃百榮追討2004年買車時支付的港幣20萬訂金,被判敗訴兼要付堂費。鄭中基對此表示不排除上訴。
Ronald2004年透過黃經紀購入價值港幣138萬的綠色平治E55 AMG旅行車,並付了20萬元訂金。及後對方表示該車有翻新版,要求Ronald押後幾個月收車,但到2005年1月交車時,Ronald得悉該車是2004年出廠故拒收,其後要求黃經紀以八折退訂。
法官質疑Ronald明知新車抵港最少需兩個月,但1月收車時卻認為該車是2004年出廠,指他想法極幼稚,因此判他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