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圓龍頭台積電在美國控告中芯國際竊取商業機密案,獲得初步勝訴,市場評估,台積電有機會獲得中芯賠償金約10億美元到30億美元(約新台幣325億到975億元),可能創下全球科技業跨國訴訟案賠償金最高紀錄。
在此收入挹注下,可為台積電明年營收、獲利創新高增添助力。
台積電三年多前第二次控告中芯違反2005年1月底和解協議案,昨(4)日美國阿拉米達高級法院陪審團初步做出對台積有利的判決,並於美國時間11月5日損害賠償細節進行審理。但中芯先前在美國和北京法院對台積電提出的控訴,仍在進行中。
外電指出,賠償金額在10億美元至30億美元之間,30 億美元相當三分之一個台積電全年營收,去年中芯年營收13.53 億美元,一旦判賠到30億美元,相當2.2個中芯去年營業額。但業界推測,此一賠償金額至少分為十年支付台積電。
這場橫跨美國和大陸的官司,被視為「晶圓代工教父」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和「大陸半導體教父」中芯國際執行長張汝京在產業間對決的一環,也關係兩岸晶圓代工產業的發展和競合。
台積電尋求超過1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要求法院永久禁止中芯國際在美國販售競爭產品。台積電昨(4)日股價上漲0.4元,收盤價59.6元,昨晚美股開盤後,台積電美國存託憑證(ADR)上漲1.16%;中芯昨天則因發布敏感公告停止交易。
中芯表示,針對美國法院的判決表示遺憾,但不會因為一時的不利宣判而氣餒,訴訟尚未結束,基於公司和股東權益,考慮繼續上訴。
台積律師代表透露,法院掌握61至65項中芯違反商業機密的證據。台積電兩次控告中芯勝訴,中芯反訴台積電部分,陪審團也將確定審訊的日期。
中芯在北京對台積提告部分,今年6月10日北京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沒有支持中芯對台積的訴訟請求,中芯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二審第一次開庭日期訂於本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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