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美國牛絞肉、內臟雖然暫時被阻擋進口,但立委提出應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學者表示,國際貿易上確實可要求出口國符合進口國的規定,但要小心被美國視為有針對性的貿易障礙,反而引起對方報復。
立委提出應修食品衛生管理法,從源頭把關,中原大學生物科技系教授蔡敬民表示,在國際貿易上,各國都可有進口貨物需符合本國的相關規定,例如對食品的添加物等指標。在美國牛肉議題上,例如可規定狂牛症發生一定期限後,可依照風險部位逐年開放進口,不必一次全部開放。
但相關規定要對各國一視同仁,把握公平原則,不能只針對特定國家設限。以牛肉而言,等於紐、澳等其他國也要遵守遊戲規則,否則「被美國認為衝著我來」,就會被對方當成是貿易障礙,引起對方報復,這時「小國一定輸」。
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天出席立法院關於美國牛肉的公聽會時,面對立委黃義交等人建議修法,也表示贊成,認為可讓管理更嚴謹。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林雪蓉則表示,要不要修法是立法院職權,如果將來修法通過,基於行政單位的立場,一定會依法執行。
在食品衛生管理修正前,衛生署昨天公布「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並表示美國牛肉、製品未來將以行政管制程序,不讓絞肉、內臟通關。但細看管理辦法「暗藏玄機」,包括未來加強進口牛肉查驗時,可依牛肉、製品不同風險程度,實施「5%到100%」的查驗比率,但到底哪個部位5%、哪個部位100%,並沒有明文規定。
另外,也沒有明文規定內臟、絞肉不得進口,僅規定美國農業部對牛絞肉沒有核發「品質系統評估制度」 (QSA),我國也不會簽發輸入許可證,難保日後無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