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原先行政院提出預算總額度為新台幣1200億元,在朝野共識下小刪約35億元,最後通過金額為1164.79億元,全數舉債支應,刪除幅度不到3%。
88水災重創中南部,成為50年來最嚴重的水患。為了處理後續重建工作,行政院編列98至101年1200億元的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審查過程中最大爭議,在於衛生署編列67 億元購買H1N1疫苗,民進黨立院黨團主張全數刪除,應由公務預算支應,最後經過朝野協商減列10億元,以57億元過關。至於原本編列的50億元預備金則是遭民進黨質疑可能有選舉綁樁之嫌,最後刪除20億,改列為30億元。
院會同時通過民進黨團提案,指出政府在還沒與部落社區居民討論遷村地點前,就要求個別災民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甚至只限制在特定地點作為遷村的唯一選擇,違反民主程序,通過決議行政院應該依據家園重建流程,先行與災民進行諮商,依其需要提供適當的中繼居所或永久屋。
為落實監督,院會也決議特別預算案中編列預算的單位,應針對相關經費配置、運用明細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報告,並請審計部進行專案查核,在年度決算審核報告中一併提出。
莫拉克災後重建預算分4年度編列,分別是98年度為341億元、99年度為534.95億元、100年度為216.62億元、101年度為72.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