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市謝小姐日前投訴新店警分局交通分隊員,不顧她及時趕到,硬將她違規停放的車輛拖走;縣議員金介壽質詢時,警局出示四張照片「證明」謝在車子拖離後才到場。金介壽認為四張照片時間點不吻合,加上謝小姐日前收到罰單檢附照片,其中一張恰將她雙腳入鏡,金介壽質疑警方未仔細調查,要求警局查明後提出說明。
【2009/10/28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