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居家漏水之苦,台北市建管處在95年針對5樓以下、20年以上平屋頂老舊公寓,開放搭設屋脊高度1.5公尺以下、屋簷高度小於1公尺的遮雨棚。不過,不少民眾抱怨規定不合理,質疑限制雨棚高度過嚴,不僅難以站立、通風不良,遇緊急狀況逃生更是困難。
市議員林奕華昨天前往安康平宅會勘,凸顯這項規定不合理,促請市府修法改善,消除民眾困擾。都市發展局則表示,當初因為老舊房子防漏困難,考量搭設棚架屬違法行為,為了便民,才同意放寬設置雨棚,而為避免影響都市景觀及變成違建,才限制高度盡量貼著屋頂,但需留設避難空間。
發展局長許志堅指出,建管處已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專案研究,檢討遮雨棚相關問題, 包括高度、材料,以及是否符合節能環保等提出建議,預計9月初可以提出期末報告,再循法定程序決定是否放寬。
林奕華昨天選擇依市府規定施做遮雨棚的安康平宅會勘指出,遮雨棚高度過低確實悶熱難耐、通風不佳,而屋簷和女兒牆間僅剩20至30公分空隙,如果發生意外,人要爬都爬不出去,逃生、救災功能盡失。
根據建管處「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的規定,開放5樓以下、20年以上平屋頂老舊公寓,可搭設防漏棚架;又怕民眾私搭違建、加蓋隔間,限制屋脊高度須小於1.5公尺、屋簷高度小於1公尺。
文山區興家里長劉宗勳直言,建管處法令規範根本不符合市民實際需要,有些市民深受房屋漏水之苦,無可奈何之下,耗費十幾萬搭建遮雨棚,卻為免影響逃生及行動方便,只好遊走法令邊緣蓋高一點,每天還要擔心被拆,規定顯然為德不卒。
林奕華呼籲建管處適度放寬管制高度,但應加強控管,除規範建材外,申請新建棚架者,應附同棟住戶同意書,並切結只搭棚架,不能加蓋隔間;違反者經拆除,不得再申請。
